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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措施加强审务督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1日

  

  为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时间活动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问题通知要求,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6月19日、20日两天,我院审务督查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机关各部门、四处法庭以及部分庭审情况进行了审务督察。

  我院自审务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创新观念,拓宽思路,结合新时期基层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和创新,有效遏制了一些违纪行为,树立了良好形象。

  一是充实力量,强化职能。我院监察室原有2名干警,为开展此项工作,党组专门抽调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兼职审务督查工作,充实了审务督查力量。专门召开审务督查员会议,安排部署本院审务督察,并制定了《薛城区人民法院网上审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薛城区人民法院审务督查工作暂时规定(试行)》,明确了督查室的主要职责、督察内容、督察程序、督察方法、处置程序,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为防止督查工作中摆形式、走过场情况的发生,我院在审务督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领导以及执法执纪监督员等,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并建立审务督查档案,对督察发现的情况,进行登记立档。

  三是督查做到全覆盖,形式多样化。在督促检查工作时,把重点放在基层法庭,督查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实地了解情况,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最敏感,最关键,最容易出问题的部位上,务必做到全覆盖,不留遗漏。我院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也可以召开各种形式的督办座谈会,听情况,找问题。并对督查的情况要进行及时分析综合,及时汇报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四是建立通报、问责制度,确保实效。每一次督察结束后,都及时将督察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将明察暗访收集的有关问题及意见、建议,以文件、简报或其他形式通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全程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对情节严重的,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予以问责和处理,从而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接受督察、自我约束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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